(2022年11月25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土空間規劃的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實施《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保障和服務江蘇高質量發展,促進綠色發展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作出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貫徹實施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對新發展階段區域發展和空間治理作出的重大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堅持底線思維,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把城鎮、農業、生態空間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為做好國土空間規劃、完善空間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圍繞“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緊扣“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目標任務,著眼推動落實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鄉村振興、交通強國等一系列國家戰略和重大決策,制定了《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和《關于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意見》,為優化我省國土空間發展格局提供了戰略引領和具體指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決策和省委部署,充分認識到國土空間規劃是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深入推動落實“多規合一”,高標準推進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立和監督實施各項工作,實現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全面提升我省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認真落實“多規合一”要求,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實行“多規合一”,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的必然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在國家規劃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強化規劃的縱向傳遞和橫向傳導,加快推進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下級國土空間規劃要服從上級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項規劃、詳細規劃要服從總體規劃,逐步形成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為江蘇高質量發展提供高品質空間保障。
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當落實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和管控要求,優化城鎮體系和中心城區功能布局,統籌各級各類園區發展,劃定工業用地控制線,大力推進低效土地、存量土地再開發,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障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重大交通樞紐、重大水利工程、城市安全與綜合防災體系、地下空間、鄰避設施等統籌安排,優化城鎮政策性住房和教育、衛生、托育、養老、文化體育、殯葬等城鄉公共服務設施,提升中心城市、縣城的綜合承載力和公共服務能力。推動結構性綠地、水體等開敞空間的保護控制和均衡分布,加強風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
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進行編制,明確具體地塊的用途、容積率、建筑高度等管控指標。堅持以人為本,優化各類設施布局,推動社區生活圈建設,增強城市韌性,支持城市有機更新。鼓勵運用城市設計手段提升詳細規劃水平,加強對空間形態、高度體量、風貌特色、交通組織等控制引導,提升城鎮空間品質。村莊規劃應當落實上位規劃的管控要求,統籌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各類用地和設施安排,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合理推動鄉村地區建設用地減量化,重塑“新時代魚米之鄉”農業空間。
相關專項規劃要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不得違背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其主要內容要納入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在編制和審查過程中應加強與有關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及“一張圖”的核對,批復后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已經制定的相關專項規劃,應當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進行校核和必要的修訂。相關專項規劃的技術標準應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
三、突出底線約束和剛性管控,推動國土空間規劃落地實施
省級國土空間規劃是對國家意志和國家戰略的落實。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剛性約束意識,嚴格落實規劃各項約束性指標和管控要求,堅決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堅持底線思維。切實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將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按照不同空間的優先序,嚴格落實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嚴禁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控制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嚴格落實城鎮開發邊界管控措施,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原則上應在城鎮開發邊界內,各類開發區、新城、建制鎮的建設不得突破城鎮開發邊界。
強化用途管制?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分區、分類用途管制。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活動應當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規劃許可。不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得辦理規劃許可。設區的市、縣(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詳細規劃出具地塊規劃條件、實施規劃許可、開展城市更新,不得以專項規劃、實施方案、城市設計等替代詳細規劃。嚴格依據村莊規劃或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嚴格規劃執行。堅持先規劃、后實施,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劃進行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堅持“多規合一”,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一經批復,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防止出現換一屆政府改一次規劃。因國家和省重大戰略調整、重大項目建設或行政區劃調整等確需修改規劃的,須先經規劃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進行修改。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強化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健全責任落實和保障機制
加強實施監督。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審查備案制度,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需上級政府審批、監管的內容,由總體規劃審批機關批準并監督實施。上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下級國土空間規劃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自然資源執法督察內容。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定期評估預警和實施監管機制。結合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規劃定期評估結果,對國土空間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完善。
健全制度保障。有序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地方立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按照“多規合一”要求,由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構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發展改革、財政、金融、稅務、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部門,要研究制定完善主體功能區的配套政策。
強化責任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負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經費,加強隊伍建設,做好宣傳教育,擴大公眾參與;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本行業本領域涉及空間布局相關規劃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壓實工作責任,形成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的整體合力。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依法監督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運用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調研、代表視察等方式,推動國土空間規劃落地見效。
本決定自《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經國務院批復之日起施行。
(來源: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網站)